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水鄉、橋鄉、酒鄉、名士之鄉紹興,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橫路70號,于2013年10月12日在紹興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100 萬元人民幣,在吳松濤帶領下,名品家居建材已經為客戶提供了12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批發、零售:建筑材料、裝潢材料,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橫路70號 -
- 經理:
- 郭青國
- 經理手機:
- 15372518520
- 郵政編碼:
- 312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手機號碼 | 13454577333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章偉峰 | 51% | 人民幣153.0萬元 |
屠國英 | 24.5% | 人民幣73.5萬元 |
應冬燕 | 24.5% | 人民幣73.5萬元 |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注冊資本變更 | 300( + 200% ) | 100 | 2020-10-10 |
章程備案 | - | - | 2020-10-10 |
注冊資本變更 | 2020-10-10 | ||
出資日期備案 | 姓名: 屠國英; 出資日期: 2020-10-08; 姓名: 應冬燕; 出資日期: 2020-10-07; 姓名: 章偉峰; 出資日期: 2020-10-05; | 姓名: 屠國英; 出資日期: 2015-05-25; 姓名: 應冬燕; 出資日期: 2015-05-25; 姓名: 章偉峰; 出資日期: 2013-10-11; | 2020-10-10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章偉峰; ; ; 姓名: 屠國英;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應冬燕;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 姓名: 章偉峰; ; ; 姓名: 屠國英;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姓名: 應冬燕;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 2020-10-10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屠國英; : ; 職位: 監事; 姓名: 章偉峰; : ; 職位: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新增] | 姓名: 吳松濤; : ; 職位: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退出] 姓名: 屠國英; : ; 職位: 監事; | 2020-05-29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章偉峰 | 吳松濤 | 2020-05-29 |
經營范圍變更 | 批發、零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裝潢材料(不含危險化學品);衛生潔具安裝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批發、零售:建筑材料、裝潢材料(不含危險化學品)。 | 2019-04-22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紹興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嵊州大道南號信源國際家居生活廣場一層衛浴區、號 | 浙江省紹興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嵊州大道南號信源國際家居生活廣場五層辦公區-號 | 2018-06-01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紹興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嵊州大道南號信源國際家居生活廣場一層衛浴區、號 | 浙江省紹興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嵊州大道南號信源國際家居生活廣場五層辦公區-號 | 2018-05-31 |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吳松濤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屠國英 | 監事 |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嵊州稽查罰〔2016〕5號 | 市國稅局 | 嵊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 嵊州稽查罰〔2016〕5號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經我局(所)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4日對你(單位)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情況進行檢查,你單位存在違法事實及處罰決定如下: 一、違法事實 1、2014年5月銷售貨物取得銷售收入3400元(含稅),應繳增值稅4942元,未入帳也未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2、少計收入,減少2014年度應納稅所得額2905.98元。 二、處罰決定 對銷售貨物取得銷售收入未入帳也未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這一違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處應補稅款0.5倍的罰款計2471元。對少計收入,減少2014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這一違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處罰款500元。 以上應繳款項共計7471元。限你(單位)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到嵊州市國家稅務局繳納入庫。到期不繳納罰款,我局(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嵊州市國家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對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我局(所)將采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的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 2016-01-11 |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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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840788 | MINGPINJIAJU CE | 廣告銷售 | 35 | 商標無效 | 2015-09-07 |